香港兒童圖書插畫家協會會章
本會成立於2000年2月2日,定名為「香港兒童圖書插畫家協會」,英文名為The Hong Kong Association of Illustrators for Children's Books,註冊為一非牟利團體,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宗旨:
1) 提高兒童插畫師的專業地位和福利;
2) 爭取插畫師原創作權;
3) 加強業界插畫師溝通聯繫;
4) 提高業界水平及提供交流平台;
5) 鼓勵有意從事兒童插畫工作者加入行列。
會員義務與權利:
1) 各會員有履行及遵守會章內各項規則丶出席會議及跟從會議決定的義務。
2) 每次會議需有全體會員三分之二出席方為有效,表決須由過半數出席會員贊成才獲通過,若票數相同時,會長可投決定性一票。
3) 所有會員在出席會議中,都享有投票權。
4) 凡入滿三年的會員方有選舉權。
5) 每三個月舉行一次例會,如適逢本會舉辦活動,可隨需要性增加會議次數。
6) 本會每季舉辦至少一次聚會,以作會員交流聯誼。
7) 會員均可參加本會各項活動,如是畫展活動,所有畫展費用由各位參加展覽者平均分擔。
8) 所有會員擔任本會工作均屬義務性質,任何會員均無薪酬。
9) 如未得本會之書面同意,任何會員不得擅用本會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10) 如本會會員有違反會章,或損害本會聲譽,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通過後,即開除會籍。
會員資格:
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從事兒童插畫工作,認同本會宗旨,並願意遵守會章。
入會細則:
1) 申請者必須有相關兒童插畫經驗及;
2) 必須由一位本會會員推薦及;
3) 須展示個人作品集以茲證明。
入會手續:
須填寫入會表格,經本會審批通過,並繳付一次性會$500。
終止會籍:
會員擬退會前請作書面通知本會,即行生效。凡自願退出本會,會費概不退還,不得異議。
開除會籍:
若有會員違反會章,或未經會員大會通過而濫用本會名義,或對本會聲譽構成損害。經會員大會三分二會員通過,即可開除其會籍。凡被開除會籍的會員,會費概不退還,不得異議。
財政:
1) 本會資產屬全體會員,不屬於任何個人或其他團體。
2) 本會資產只限支付本會正常開支,不得移作其他私人用途。
解散:
1) 若本會須要解散,必須交由會員大會討論;獲全體會員五分四或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2) 解散前,由會員大會議決本會資產捐贈本港註冊之慈善團體,或作其他公益用途。
本會組織:
本會組織可分為:
1) 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
2) 核心委員會:
榮譽會長:鄧繡虹 (鄧美心)
榮譽顧問:徐志雄 (野人)
會長:姬淑賢
司庫:郭靜宜 (靜宜)
秘書:高嶽
秘書:石海欣 (小石子)
理事:鄧耀明 (小天使)
會員大會通過修訂會章日期:2019年1月18日